五行总论
五行者,本乎天地之间而不穷者也,故谓之行。
北方阴极而生寒,寒生水。南方阳极而生热,热生火。东方阳散以泄而生风,风生木。西方阴止以收而生燥,燥生金。中央阴阳交而生温,温生土。其相生也所以相维,其相克也所以相制,此之谓有伦。
火为太阳,性炎上。水为太阴,性润下。木为少阳,性腾上而无所止。金为少阴,性沉下而有所止。土无常性,视四时所乘,欲使相济得所,勿令太过弗及。
夫五行之性,各致其用。水者其性智,火者其性礼,木其性仁,金其性义,惟土主信,重宽厚博,无所不容:以之水,即水附之而行;以之木,则木托之而生;金不得土,则无自出;火不得土,则无自归。必损实以为通,致虚以为明,故五行皆赖土也。
推其形色,则水黑、火赤、木青、土黄,此正色也。及其变易,则不然。常以生旺从正色,死绝从母色,成形冠带从妻色,病败从鬼色,旺墓从子色。
其数则水一、火二、木三、金四、土五。 生旺加倍,死绝减半。
以义推之,夫万物负阴而抱阳,冲气以和。过与不及,皆为乖道。故高者抑之使平,下者举之使崇,或益其不及,或损其太过。所以贵在折衷,归於中道,使无有余不足之累,即才官印食贵人驿马之微意也。行运亦如之,识其微意,则於命理之说,思过半矣。
论木
木性腾上而无所止,气重则欲金任使,有金则有惟高惟敛之德。仍爱土重,则根蟠深固,土少则有枝茂根危之患。木赖水生,少则滋润,多则漂流。甲戌、乙亥、木之源。甲寅、乙卯、木之乡。甲辰、乙巳、木之生。皆活木也。甲申、乙酉、木受克。甲午、乙未、木自死。甲子、乙丑、金克木。皆死木也。生木得火而秀,丙丁相同。死木得金而造,庚辛必利。生木见金自伤,死木得火自焚,无风自止,其势乱也。遇水返化其源,其势尽也。金木相等,格谓斲轮。若向秋生,反为伤斧,是秋生忌金重也。
木生於春,余寒犹存。喜火温暖,则无盘屈之患。藉水资扶,而有舒畅之美。春初不宜水盛,阴浓则根损枝枯。春木阳气烦燥,无水则叶槁根枯。是以水火二物,既济方佳。土多而损力,土薄则财丰。忌逢金重伤残克伐,一生不闲。设使木旺,得金则良,终生获福。
夏月之木,根乾叶燥,盘而且直,屈而能伸。欲得水盛而成滋润之力,诚不可少。切忌火旺而招焚化之忧,故以为凶。土宜在薄,不可厚重,厚则反为灾咎。恶金在多,不可欠缺,缺则不能琢削。重重见木,徒以成林,叠叠逢华,终无结果。
秋月之木,气渐凄凉,形渐凋败。初秋之时,火气未除,尤喜水土以相滋。中秋之令,果以成实,欲得刚金而修削。霜降後不宜水盛,水盛则木漂。寒露节又喜火炎,火炎则木实。木多有多材之美,土厚无自任之能。
冬月之木,盘屈在地,欲土多而培养。恶水盛而忘形。金总多不能克伐。火重见温暖有功。归根复命之时。木病安能辅助,须忌死绝之地,只宜生旺之方。
三春甲木总论
春月之木,渐有生长之象。初春犹有余寒,当以火温暖,则有舒畅之美,水多变克,有损精神。重见生旺,必用庚金斲凿,可成楝梁。春末阳壮水渴,藉水资扶,则花繁叶茂。初春无火,增之以水,则阴浓气弱,根损枝枯,不能华秀。春末失水,增之以火,则阳气太盛,燥渴相加,枝枯叶乾,亦不华秀。是以水火二物,要得时相济为美。
三春甲木
正月甲木,初春尚有余寒,得丙癸逢,富贵双全。癸藏丙透,名寒木向阳,主大富贵。倘风水不及,亦不失儒林俊秀。如无丙癸,平常人也。
正二月甲木,素无取从才从杀从化之理。或一派庚辛,主一生劳苦,克子刑妻,再支会金局,非贫即夭。如无丙丁,一派壬癸,又无戊己制之,名水泛木浮,死无棺椁。如一派戊己,支会金局,为财多身弱,富屋贫人,终生劳苦,妻晚子迟。或无庚金,有丁透,亦属文星,为木火通明之象,又名伤官生财格,主聪明雅秀。一见癸水伤丁,但作厚道迂儒。或柱中多癸,滋助木神,伤灭丁火,其人奸雄枭险,曹操之徒,言清行浊,笑里藏刀。
若庚申、戊寅、甲寅、丙寅。一行金水运,发进士。或甲午日庚午时,此人必贵。但要好运相催,不宜制了庚丁。
或支成金局,多透庚辛,此又不吉,号曰木被金伤,若无丙丁破金,必主残疾。或支成火局,泄露太过,定主愚懦,常有啾唧灾病缠身,终有暗疾。支成木局,得庚为贵,无庚必凶,若非僧道,男主鳏孤,女主寡独。支成水局,戊透为贵,如无戊制,不但贫贱,且死无棺木。故书曰:甲木若无根,全赖申子辰,干得才杀透,平步上青云。
凡三春甲木,用庚者,土为妻,金为子。用丁者,木为妻,火为子。
总之正二月甲木,有庚戊者上命。如有丁透,大富大贵之命也。
二月甲木,庚金得所,名阳刃驾杀,可云小贵,异途显达,或主武职,但要财资之。柱中逢才,英雄独压万人。若见癸水,困了才杀,主为光棍,重刃必定遭凶。性情凶暴。书曰:木旺宜火之光辉,秋闱可试。木向春生,处世安然有寿。日主无依,却喜运行才地。
三月甲木,木气相竭。先取庚金,次用壬水。庚壬两透,一榜堪图。但要运用相生,风水阴德,方许富贵。
或见一二庚金,独取壬水。壬透清秀之人,才学必富。
或天干透出二丙,庚藏支下,此钝斧无钢,富贵难求。若有壬癸破火,堪作秀才。
或柱中全无一水,戊己透干,支成土局,又作弃命从才,因人而致富贵,妻子有能。
或见戊己,及比劫多者,名为杂气夺才,此人劳碌到老,无驭内之权。女命合此,女掌男权,贤能内助,若比劫重见,淫恶不堪。
或支成金局,方可用丁,不然,三月无用丁之法。惟有先庚後壬取用。
书曰:甲乙生寅卯,庚辛干上逢,离南推富贵,坎地却为凶。
三夏甲木
四月甲木退气,丙火司权,先癸後丁。
庚金太多,甲反受病。若得壬水,方配得中和,此人性好清高,假装富贵。即荫袭显达,终日好作祸乱,善辨巧谈,喜作诗文。此理最验。
如一庚二丙,稍有富贵。金多火多,又为下格。
或癸丁与庚齐透天干,此命可言科甲,即风水浅薄,亦有选拔之才。癸水不出,虽有庚金丁火,不过富中取贵异途官职而已。壬透可云一富,若全无点水,又无庚金丁火,一派丙戊,此无用之人也。
五六月甲木,木性虚焦,一理共推。五月先癸後丁庚金次之。六月三伏生寒,丁火退气。先丁後庚,无癸亦可。或五月乏癸,用丁亦可,要运行北地为隹。
总之五六月用丁火,虽运行北地,不致於死。却不利运行火地,号曰木化成灰必死。行西程又不吉,号曰伤官遇杀,不测灾来,惟东方则吉,北方次之。此五六月用丁之说也。
凡用神太多,不宜克制,须泄之为妙。
五六月甲木,木盛先庚,庚盛先丁。五月癸庚两透,为上上之格。六月庚丁两透,亦为上上之格。用神既透,木火通明,自然大富大贵。或丁火太多,癸水亦多,反作平人。
若柱中多金,名曰杀重身轻,先富後贫,运不相扶,非贫即夭。或庚多,有一二丙丁制伏,又有壬癸透干,泄金之气,此又为先贫後富。
或满柱丙火,又加丁火,不见官杀,谓之伤官伤尽最为奇,反成清贵,定主才学过人,科甲有望,但岁运不宜见水。若柱中有壬水,运又逢水,必贫夭死。
但凡木火伤官者,聪明智巧,却是人同心异,多见多疑,虽不生事害人,每抱忌妒之想,女命一理同推。
或四柱多土,干上有乙木,切勿作弃命从才。
时月两透己土,名二土争合,男主奔流,女主淫贱。见二甲则不争矣,亦属平庸之辈。或四柱有辰,干见二己二甲,此人名利双全,大富大贵。
若在六月,见辰支,名为逢时化合格。以癸水为妻,丁火为子。若二己一甲争合。取支中比劫为用。以甲为用者,壬癸为妻,甲乙为子。其余用庚者,土妻金子。用丁者,木妻火子。女命以妻作夫,用作子。十干皆同。
或是己土,不见戊土,乃为假从,其人一生缩首,反畏妻子。若无印绶,一生贫苦。六月尤可,五月决不可。。。。。
五行者,本乎天地之间而不穷者也,故谓之行。
北方阴极而生寒,寒生水。南方阳极而生热,热生火。东方阳散以泄而生风,风生木。西方阴止以收而生燥,燥生金。中央阴阳交而生温,温生土。其相生也所以相维,其相克也所以相制,此之谓有伦。
火为太阳,性炎上。水为太阴,性润下。木为少阳,性腾上而无所止。金为少阴,性沉下而有所止。土无常性,视四时所乘,欲使相济得所,勿令太过弗及。
夫五行之性,各致其用。水者其性智,火者其性礼,木其性仁,金其性义,惟土主信,重宽厚博,无所不容:以之水,即水附之而行;以之木,则木托之而生;金不得土,则无自出;火不得土,则无自归。必损实以为通,致虚以为明,故五行皆赖土也。
推其形色,则水黑、火赤、木青、土黄,此正色也。及其变易,则不然。常以生旺从正色,死绝从母色,成形冠带从妻色,病败从鬼色,旺墓从子色。
其数则水一、火二、木三、金四、土五。 生旺加倍,死绝减半。
以义推之,夫万物负阴而抱阳,冲气以和。过与不及,皆为乖道。故高者抑之使平,下者举之使崇,或益其不及,或损其太过。所以贵在折衷,归於中道,使无有余不足之累,即才官印食贵人驿马之微意也。行运亦如之,识其微意,则於命理之说,思过半矣。
论木
木性腾上而无所止,气重则欲金任使,有金则有惟高惟敛之德。仍爱土重,则根蟠深固,土少则有枝茂根危之患。木赖水生,少则滋润,多则漂流。甲戌、乙亥、木之源。甲寅、乙卯、木之乡。甲辰、乙巳、木之生。皆活木也。甲申、乙酉、木受克。甲午、乙未、木自死。甲子、乙丑、金克木。皆死木也。生木得火而秀,丙丁相同。死木得金而造,庚辛必利。生木见金自伤,死木得火自焚,无风自止,其势乱也。遇水返化其源,其势尽也。金木相等,格谓斲轮。若向秋生,反为伤斧,是秋生忌金重也。
木生於春,余寒犹存。喜火温暖,则无盘屈之患。藉水资扶,而有舒畅之美。春初不宜水盛,阴浓则根损枝枯。春木阳气烦燥,无水则叶槁根枯。是以水火二物,既济方佳。土多而损力,土薄则财丰。忌逢金重伤残克伐,一生不闲。设使木旺,得金则良,终生获福。
夏月之木,根乾叶燥,盘而且直,屈而能伸。欲得水盛而成滋润之力,诚不可少。切忌火旺而招焚化之忧,故以为凶。土宜在薄,不可厚重,厚则反为灾咎。恶金在多,不可欠缺,缺则不能琢削。重重见木,徒以成林,叠叠逢华,终无结果。
秋月之木,气渐凄凉,形渐凋败。初秋之时,火气未除,尤喜水土以相滋。中秋之令,果以成实,欲得刚金而修削。霜降後不宜水盛,水盛则木漂。寒露节又喜火炎,火炎则木实。木多有多材之美,土厚无自任之能。
冬月之木,盘屈在地,欲土多而培养。恶水盛而忘形。金总多不能克伐。火重见温暖有功。归根复命之时。木病安能辅助,须忌死绝之地,只宜生旺之方。
三春甲木总论
春月之木,渐有生长之象。初春犹有余寒,当以火温暖,则有舒畅之美,水多变克,有损精神。重见生旺,必用庚金斲凿,可成楝梁。春末阳壮水渴,藉水资扶,则花繁叶茂。初春无火,增之以水,则阴浓气弱,根损枝枯,不能华秀。春末失水,增之以火,则阳气太盛,燥渴相加,枝枯叶乾,亦不华秀。是以水火二物,要得时相济为美。
三春甲木
正月甲木,初春尚有余寒,得丙癸逢,富贵双全。癸藏丙透,名寒木向阳,主大富贵。倘风水不及,亦不失儒林俊秀。如无丙癸,平常人也。
正二月甲木,素无取从才从杀从化之理。或一派庚辛,主一生劳苦,克子刑妻,再支会金局,非贫即夭。如无丙丁,一派壬癸,又无戊己制之,名水泛木浮,死无棺椁。如一派戊己,支会金局,为财多身弱,富屋贫人,终生劳苦,妻晚子迟。或无庚金,有丁透,亦属文星,为木火通明之象,又名伤官生财格,主聪明雅秀。一见癸水伤丁,但作厚道迂儒。或柱中多癸,滋助木神,伤灭丁火,其人奸雄枭险,曹操之徒,言清行浊,笑里藏刀。
若庚申、戊寅、甲寅、丙寅。一行金水运,发进士。或甲午日庚午时,此人必贵。但要好运相催,不宜制了庚丁。
或支成金局,多透庚辛,此又不吉,号曰木被金伤,若无丙丁破金,必主残疾。或支成火局,泄露太过,定主愚懦,常有啾唧灾病缠身,终有暗疾。支成木局,得庚为贵,无庚必凶,若非僧道,男主鳏孤,女主寡独。支成水局,戊透为贵,如无戊制,不但贫贱,且死无棺木。故书曰:甲木若无根,全赖申子辰,干得才杀透,平步上青云。
凡三春甲木,用庚者,土为妻,金为子。用丁者,木为妻,火为子。
总之正二月甲木,有庚戊者上命。如有丁透,大富大贵之命也。
二月甲木,庚金得所,名阳刃驾杀,可云小贵,异途显达,或主武职,但要财资之。柱中逢才,英雄独压万人。若见癸水,困了才杀,主为光棍,重刃必定遭凶。性情凶暴。书曰:木旺宜火之光辉,秋闱可试。木向春生,处世安然有寿。日主无依,却喜运行才地。
三月甲木,木气相竭。先取庚金,次用壬水。庚壬两透,一榜堪图。但要运用相生,风水阴德,方许富贵。
或见一二庚金,独取壬水。壬透清秀之人,才学必富。
或天干透出二丙,庚藏支下,此钝斧无钢,富贵难求。若有壬癸破火,堪作秀才。
或柱中全无一水,戊己透干,支成土局,又作弃命从才,因人而致富贵,妻子有能。
或见戊己,及比劫多者,名为杂气夺才,此人劳碌到老,无驭内之权。女命合此,女掌男权,贤能内助,若比劫重见,淫恶不堪。
或支成金局,方可用丁,不然,三月无用丁之法。惟有先庚後壬取用。
书曰:甲乙生寅卯,庚辛干上逢,离南推富贵,坎地却为凶。
三夏甲木
四月甲木退气,丙火司权,先癸後丁。
庚金太多,甲反受病。若得壬水,方配得中和,此人性好清高,假装富贵。即荫袭显达,终日好作祸乱,善辨巧谈,喜作诗文。此理最验。
如一庚二丙,稍有富贵。金多火多,又为下格。
或癸丁与庚齐透天干,此命可言科甲,即风水浅薄,亦有选拔之才。癸水不出,虽有庚金丁火,不过富中取贵异途官职而已。壬透可云一富,若全无点水,又无庚金丁火,一派丙戊,此无用之人也。
五六月甲木,木性虚焦,一理共推。五月先癸後丁庚金次之。六月三伏生寒,丁火退气。先丁後庚,无癸亦可。或五月乏癸,用丁亦可,要运行北地为隹。
总之五六月用丁火,虽运行北地,不致於死。却不利运行火地,号曰木化成灰必死。行西程又不吉,号曰伤官遇杀,不测灾来,惟东方则吉,北方次之。此五六月用丁之说也。
凡用神太多,不宜克制,须泄之为妙。
五六月甲木,木盛先庚,庚盛先丁。五月癸庚两透,为上上之格。六月庚丁两透,亦为上上之格。用神既透,木火通明,自然大富大贵。或丁火太多,癸水亦多,反作平人。
若柱中多金,名曰杀重身轻,先富後贫,运不相扶,非贫即夭。或庚多,有一二丙丁制伏,又有壬癸透干,泄金之气,此又为先贫後富。
或满柱丙火,又加丁火,不见官杀,谓之伤官伤尽最为奇,反成清贵,定主才学过人,科甲有望,但岁运不宜见水。若柱中有壬水,运又逢水,必贫夭死。
但凡木火伤官者,聪明智巧,却是人同心异,多见多疑,虽不生事害人,每抱忌妒之想,女命一理同推。
或四柱多土,干上有乙木,切勿作弃命从才。
时月两透己土,名二土争合,男主奔流,女主淫贱。见二甲则不争矣,亦属平庸之辈。或四柱有辰,干见二己二甲,此人名利双全,大富大贵。
若在六月,见辰支,名为逢时化合格。以癸水为妻,丁火为子。若二己一甲争合。取支中比劫为用。以甲为用者,壬癸为妻,甲乙为子。其余用庚者,土妻金子。用丁者,木妻火子。女命以妻作夫,用作子。十干皆同。
或是己土,不见戊土,乃为假从,其人一生缩首,反畏妻子。若无印绶,一生贫苦。六月尤可,五月决不可。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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